「交往理性」和「公共领域」:新闻传播瓜分到的哈贝马斯思想版图中的两块 
2020-08-20 19: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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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传播 

以下文章来源于Top Paradise ,作者Jooni

哈贝马斯是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著名的社会哲学家,其理论观点存在于宏大的哲学层面,包括社会学、法学、政治学等,但由于学科的细分,每个学科开始瓜分哈贝马斯的宏大理论版图,以至于新闻传播学科分到的便是“公共领域”这一块,多者再加上“交往理性”理论。

但“公共领域”概念在新闻学术界的讨论观点多样、褒贬不一,导致它在教科书中被阐释的篇幅也并不多,在学者刘海龙的《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中,公共领域只用了寥寥数句,而其他理论一笔带过;在学者郭庆光的《传播学教程》中,哈贝马斯始终不能有姓名。

但实际上,哈贝马斯一生的理论渊源可概括为四个词“理性”“交往”“学习”与“批判”,由于他身体方面的缺陷,童年时的经历使他对人十分依赖,也非常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交往,并且当交往出现问题时,其更倾向于思考自身而非改变他者,甚至他有一种“卑微”的交往倾向——通过承认自己的错误来获得更多交往的意愿,但这也恰好促使他能够能理性地进行自我反思。此外,“学习”是哈贝马斯的终身兴趣,尤其是集体学习,“批判”是哈贝马斯的方向,综合上述几个关键词来看,我们也就可以发现其“交往理性”和“公共领域”形成的合理性了。

一、从“批判技术理性”到“重建交往理论”

对于技术与科学,哈贝马斯认为其是一种意识形态,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的技术哲学观点是相呼应的,他们都批判工具理性,认为技术与工具不是纯粹客观的,而是与人形成了一种共谋,每个人也都在积极地或不自主地践行着这一技术与科学的理性逻辑,因而才有了“传统的统治是权威的统治,而今天的统治是技术的统治”的说法。

哈贝马斯对工具理性进行批判,并不像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一样,认为需要对工具理性和文化工业进行摧毁式的、散文式的、史诗式的批判和拒斥;也不是如马尔库塞一样,提出将价值或审美要素纳入理性之中,去纠正理性的偏差。他反而是站在他一直坚持的理性世界里,思考所谓的“反工具理性”,不是要反理性,达到非理性,而是要反依靠工具主导的理性,由此才诞生了后来被人们熟知的“交往理性”。

1、交往理性如何产生?

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兴起使得认识论被终结。这种数据为上、科学无误的认识一方面缺乏对科学自身的反思,另一方面也使理性的内涵和外延受限。于是,哈贝马斯提倡建立一种以兴趣为导向的认识论,通过强化认识论的力量,冲淡由于过度重视技术而带来的工具理性。

另一方面,与马克思不同的是,哈贝马斯认为在资本主义工业化条件下,以技术主导的劳动占据了人们的大部分生活,使得技术地位升高。因此,要减少过分强调技术,将注意力转向认识论上,则应该更强调交往的重要性。

与此同时,由于哈贝马斯非常强调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平等性(这或许与他的成长过程有关),因此,在他看来,劳动是主体与客体的互动,而交往的双方是主体-主体的互动,使人不至于物化。自此,哈贝马斯就开启了他毕生为之努力的交往行为理论。

2、交往理论有何特点?

一是交往参与者必须遵守的言语普遍的有效性规范,即可领会性(语言本身)、真实性(外在自然)、真诚性(内在自然)和正确性(社会);二是交往参与者必须具备的言语能力或交往资质,如选择语句的能力、表达本人意向的能力、实施言语行为的能力、尊重他人表达的能力。

由于哈贝马斯提倡通过理性讨论最终得出一个合意,也被诟病其想要塑造一种同一性,这一点就合意的形成过程看,其实更倾向于是一种“和而不同”与“求同存异”,并不存在磨灭独特性的缺陷。

3、交往理性如何实现?

(1)强调普遍语用学的价值,突出平等的、互动的、互敬的、非强制性、非压迫性的言语交往、协商谈判的作用;

(2)呼吁反思,主张基于批判的兴趣的认识论,为交往的合理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3)强调以相对独立的公共领域确保大众的民主参与,建立分散的民主机制(主要适应于资本主义社会);

(4)通过公共领域的平等的、自由的对话形成公共舆论场,钳制政治和经济权力,防止系统对生活世界的过分干扰和侵蚀殖民。

二、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思想中的地位探讨

如果说孩提时的经历使哈贝马斯产生了对交往理性的追求的话,那么海德格尔那本不做修改的《形而上学引论》中提倡精英崇拜、反对对话、强调命令和服从的观点便是他“公共领域”理论的缘起。

1、“公共领域”与《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

“公共领域”的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德裔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来的,之后熊彼得、布鲁纳和杜威等人又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过此问题,哈贝马斯是公共领域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

在最早的一本著作《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指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最先在17世纪、18世纪的英格兰和法国出现,随后与现代民族国家一起传遍19世纪的欧洲和美国。

在阅读日报或周刊、月刊评论的私人群体当中,慢慢形成一个松散非组织的但开放和弹性的交往网络,剧院、博物馆、音乐厅,以及咖啡馆、茶室和沙龙等场合对娱乐和对话提供了一种公共空间。这些早期的公共领域逐渐沿着社会的维度延伸,聚焦点由艺术和文学转到了政治。

公共领域并不仅仅是其表面所揭示的物理空间的意义,其前提是自由参与,具有开放性,人们可以平等的、理性的讨论公共议题,它从私人领域中生发出来,在国家和市民社会中具有某种独立且中介的地位。公共领域的存在是资产阶级民主社会的根基,也是基于人的精神自主性所必然发展出的一个领域,这是人区别于一切动物的基础。

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是贵族的、代表性的公共领域向民主的、市民的公共领域转型,是哈贝马斯比较满意的一次转型。公共领域中的人们不再是仪式的、作秀、修辞性的表达,当时的咖啡馆也好,报纸和文学创作也罢,人们都是积极地探讨公共话题和公共利益。

第二阶段则不如第一次那么让哈氏满意,因为福利社会使得国家与社会的边界模糊,使得公共领域不如之前那般纯粹,而是进入了“再封建化”,商品化、政治化出现,公共领域渐渐不复存在。总的来说,不管是认为交往比劳动更重要,或是强调国家与社会分离,形成一个主体间性交往的空间和场域,哈贝马斯都是站在马克思的对立面的。

2、公共领域与全球化、公共领域与互联网

公共领域的思想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体系中始终是在场的,而不是缺位和僵化的,在全球化发展过程中,曼纽尔·卡斯特探讨了哈贝马斯这一理论的适用性和价值,体现在他的著作《新公共领域:全球公民社会、传播网络与全球治理》中。

曼纽尔·卡斯特认为全球性的公共领域仍然是存在的,表现为一些非政府组织、全球性机构,甚至是网络国家,他们之间的互动形成了新的市民社会,在互联网上不仅谈论本国议题,也着眼全球议题,并对各国政府的决策、举动、政治行为产生影响。

卡斯特还指出,公共外交的目的不是为了信服,而是为了实现沟通。基于此,有学者指出原本着眼于本国利益、现实政治的全球传播应转向着眼全球利益、观念政治的沟通,真正做到“命运共同体”的对话。

3、公共领域正当性的概念基础(兼论中国是否存在公共领域?)

(1)“市民社会”还是“公民社会”

两者都译为Civil society ,但他们存在着形成的先后顺序,市民-市民社会-国家-公民(没有公民社会的概念,公民社会实际上是混淆了公民国家与市民社会的错误表达)所以回到哈贝马斯的原文中便会发现,只要市民存在“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进而形成市民社会,在市民社会中公共话题得以讨论并形成公共舆论,那么公共领域就产生了,在这种近现代的社会发展中,很难否认这一点。

(2)“对立”还是“分立”

“二元对立”被视为解读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主流理论,大部分持中国不存在“公共领域”观点的学者认为,只有当市民社会完全独立于国家,并且其道德合法性天然地优先于国家时,公共领域才能得以存续。也正是如此,哈贝马斯认为随着福利国家的兴起,国家开始干预社会经济活动,国家与社会彻底彼此独立的关系发生了转型——即“国家社会化”和“社会国家化”——公共领域也就再次封建化,并且失去了产生批判性意见的基础。

但是,有学者借助孟德斯鸠的合作主义传统指出,在中国,只要存在国家与社会的大致分区,呈现出彼此“分立”的状态而非对抗,公共领域形成的条件就已经具备,例如政府对网络议题的体制性参与导致了政府的迅速回应,并引发了后续的政策推动便是“分立”的表现。如果刻板地把西方国家的要求硬套在中国使用,这样就显得教条了。

(3)“社会现实”还是“解释框架”

公共领域在中国是否存在的第三个质疑点是认为公共领域所要求的平等进入、自由发言、批判性意见等标准在中国难以实现。就此,哈贝马斯在他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提到:“公共领域最好被描述为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而不是所谓的组织、规范结构等等。换言之,公共领域的核心是一种“解释框架”而不是一种“社会现实”,是一个更宏观层面的概念。

因而,中国是否存在公共领域?以上三点可以说明中国确实是存在公共领域的,但是否存在网络公共领域,则由于传播匿名性、技术可供性、媒介制度、算法劫持等,反而使发言无法客观,因而很难存在,尽管曼纽尔·卡斯特是认为是小部分存在的。

至于卡斯特具体如何说,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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